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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5-30 发布人:  水利部网站 浏览次数:  893

办监督〔2022〕159号

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 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7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按照2022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水利部定于2022年6月在全国水利系统开展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的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任务,推动各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水利生产安全事故。通过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水利干部职工安全素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各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推动向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延伸,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一把手”带头讲安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坚决抓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全力维护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认真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见附件1)的要求,积极参加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开展的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组织做好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活动、“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

  (三)扎实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

  1.“一把手”谈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活动。邀请部直属各单位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就“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谈心得体会(方案见附件2)。

  2.安全生产法知识网络答题活动。组织开展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水利安全生产管理与技术为主要内容的网络答题活动(方案见附件3)。

  3.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应急演练成果评选展示活动。请部直属有关单位、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总结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应急演练相关工作成效,参加成果评选展示活动(方案见附件4)。

  4.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为切实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增强竞赛效果,提升趣味性,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举办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方案见附件5)。

  5.安全生产万里行之水利行。2022年6月至12月,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区域特点,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宣传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做法,畅通监督渠道,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深化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水电站等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行动,围绕水利工程建设与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在省级主流媒体上曝光一个典型案例,并向部监督司报送,真正形成震慑。要发挥12314监督举报服务平台作用,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水利职工举报涉水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对举报的安全生产问题线索认真核实查处。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统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专题研究部署,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保障,抓好督促检查,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根据各地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结合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及时科学调整工作安排,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创新宣教方式,丰富宣传手段,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和网站的平台作用,打造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安全生产宣教格局。中国水利报社推出了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系列宣教产品(见附件6),各单位可以在开展宣教活动时选用。要拓展宣教渠道,通过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在全行业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把“安全生产月”各项宣教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巩固提升任务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领域,解决重点问题,防止简单化部署和形式主义,因地制宜地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

  各单位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报送工作,明确1名联络员,及时报送活动期间好的做法和视频、图片等资料,于5月31日前报送联络员信息(见附件7),于7月2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统计表(见附件8)。我部将在水利监督网开设2022年水利“安全生产月”专栏进行宣传报道。

  联系人:石青泉、江长通

  联系电话:010-63203262、2124

  电子邮箱:anquan@mwr.gov.cn

  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教用品征订联系人:李  坤

  联系电话:010-63205275


附件:
附件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附件2.“一把手”谈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活动方案
附件3.安全生产法知识网络答题活动
附件4.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应急演练成果评选展示活动方案
附件5.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方案
附件6.中国水利报社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品征订工作的函
附件7.“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附件8.“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责编: 魏永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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