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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部分条文将进行修改,计提资金将重点投向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
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80%将由原来的“用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修改为“用于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使用范围也调整为“为解决农田灌溉及排水问题修建的中小型水利工程设施,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必要的量测设施,农村河塘整治及水系连通工程,牧区饲草料基地灌溉设施”。
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20%,除了用于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护支出外,使用范围还增加了灌区、泵站、水库、水闸等,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开展维修养护必要的仪器设备购置,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和农业水价等改革支出。为了落实灌排工程运行维护经费财政补助政策以及公益性水利工程维护补助政策,将灌区、泵站、水库、水闸、控导工程、堤防等工程的运行管护纳入管护资金支持范围。此外,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还将部分用于支持全国抗旱规划等重点项目。
2011年财政部、水利部出台《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通知》,提出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照10%的比例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013年两部委又出台了《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80%用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此外20%的资金则用于农田水利设施的日常维护支出。 (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