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湖南水总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强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能源局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质监机构和电力企业加强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保障电力工程建设质量。
《通知》称,国家能源局决定进一步完善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形成“国家能源局归口管理、派出机构属地监管、质监机构独立监督、电力企业积极支持”的工作机制。
《通知》还表示,自发文之日起,凡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核准(审批)的电力工程项目,由工程建设单位向总站提出质量监督注册申请;各省市、区能源主管部门核准(审批)的电力工程项目,由工程建设单位向当地中心站提出质量监督注册申请,并由中心站定期报备总站。 (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