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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水利部发出通知,要求全面做好2014年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安全度汛工作。
一要严格执行安全度汛工作责任制。要落实工程安全度汛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工程所在地防汛行政责任人和防汛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防汛监管职责。各在建工程项目法人对工程安全度汛负总责,要与有关参建单位签订安全度汛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各项制度和相关责任。
二要抓紧落实各项度汛措施。要制定、完善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报有关防汛指挥部备案。要全面做好防汛抢险队伍和防汛器材、设备等物资准备工作,并组织必要的演练。
三要积极加快工程建设进度。要充分利用汛前有利时机,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工程满足安全度汛要求。要做好与度汛有关工程的验收工作,保证已完工程汛期发挥作用。
四要切实加强汛情、险情通报和处置工作。要强化汛期巡查检查和值班值守工作,及时掌握雨情、水情、汛情、工情以及地质灾害情况,警惕突发性暴雨、山洪诱发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要与所在地防汛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建立畅通的联系渠道,遇重大汛情、险情,要第一时间报告,并迅速启动相关预案,有效实施应急处置。
五要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对施工工地存在的安全度汛隐患和山洪、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危险要进行全面排查、超前防范、彻底治理。凡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缺乏有效防范措施的危险区域,在汛期要停止施工。要制定并落实领导干部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加强巡视检查。要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应急演练,提高现场人员防灾避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六要强化安全度汛工作监督检查。汛前要对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全面检查防汛责任、队伍、预案、物资等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安全隐患,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处理要求,限期整改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
七要认真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安全度汛工作。在建项目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和安全。主体工程完工后、水库蓄水运用前必须进行蓄水验收,未经验收的水库不得投入蓄水运用。要严格执行经批准的运行调度规程(方案),不超汛限水位蓄水。要加强关键部位的安全监测和巡视检查,保证工程安全运行。未实施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要严格按照三类坝的运行要求控制运用,有重大险情的水库必须空库迎汛。 (来源:水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