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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属各单位:
公司改制后,根据有关精神,公司党组织关系由省非公经济组织党工委归口管理。为加强党的建设,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经请示省非公经济组织党工委同意,拟在八月份召开湖南水总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公司党委会。现将选举党员代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
本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拟占公司在职正式党员的三分之一,约50名左右,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二、代表资格
1、必须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
3、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公司的改革和发展中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了显著成绩;
4、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受到职工群众的拥护;
5、坚持党性原则,严守党的纪律,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三、工作要求
1、本次会议是公司改制后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是公司政治生活中一件大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分配名额和有关要求,召开全体党员会议,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举手或投票),选出符合条件的代表人选。
2、各单位于2012年8月10日前将选出的代表名单报公司党群工作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四、其他。
会议时间、地点及参会人员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八月一日